韓國加密稅收將走向何方?
CChainCatcher Research
2026年4月29日,韓國國家稅務局(NTS)宣佈,已在加密資產徵稅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的前提下,正式推進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交易所資料收集、綜合分析系統建設,以及基於 CARF(加密資產報告框架)的資訊交換框架開發正在同步進行。首次申報預計將在2028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啟動。
然而,現行《所得稅法》幾乎只對簡單交易和幣幣交易建立了徵稅標準。對於 DeFi 質押和借貸、空投、硬分叉以及 NFT 等領域,相關規則仍然缺失。NTS 自身也表示,目前正在收集海外立法案例和專家意見。
自2014年釋出 Notice 2014-21 以來,美國一直將加密貨幣歸類為財產。在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基礎上,美國逐步建立了覆蓋簡單交易、幣幣兌換、DeFi、質押和空投等領域的徵稅原則。2025年生效的 1099-DA 表格僅適用於中心化交易所,DeFi 領域仍主要由納稅人自行負責。
考慮到基礎設施尚不完善、準備視窗又十分有限,韓國很可能借鑑美國模式的基本框架。其四大支柱包括:資產分類、納稅人自行申報原則、分階段引入交易所報送義務、階段性留白 DeFi 灰色地帶。這種趨同也會帶來副作用,包括公平性爭議、國內交易所與海外平臺或 DeFi 之間的監管套利,以及將資料留存和舉證負擔轉移給納稅人。開始徵稅只是起點,用於保障實質公平的補充立法,年內恐怕難以真正落地。
2026年4月29日,在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相關簡報會上,NTS 個人稅務局局長 Park Jung-yeol 被問及加密貨幣所得稅申報的準備情況。他回答稱:
[ChainCat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