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刊文《體系化破解利用虛擬貨幣洗錢刑法規制困境》
律律动
7 月 13 日,據《檢察日報》報道,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及湘潭大學法學學部研究人員聯合撰文,就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犯罪的刑法規制困境提出系統性應對方案。
文章指出,當前司法實踐面臨行為定性、證據獲取、追贓挽損三重困境:一是刑法第 191 條洗錢罪仍限定 7 類上游犯罪,導致大量案件只能以"掩隱罪"論處;二是混幣器、隱私幣、跨鏈轉移等手段致使證據鏈碎片化,傳統偵查手段難以穿透;三是虛擬貨幣法律屬性衝突、程式規則真空及跨境協作壁壘,造成追贓執行困難。
對此,文章作者建議在定性困境中:在司法層面實現從被動識別向主動審查轉型;在監督層面啟用檢察監督與考核標準的引領功能。在查證困境中:確立適應性的電子證據鑑真與審查標準;構建階梯式證明標準與合理的推定規則;探索技術偵查措施的授權與規範適用。在追贓挽損困境中:構建國家層面的跨部門協同處置機制;積極參與並引領國際規則與協作平臺構建。
[BlockBe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