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投資者因使用槓桿追高而蒙受 2 億美元損失,起訴 B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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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1,700 名英國投資者在倫敦高等法院起訴 Binance 及其創始人趙長鵬 (CZ),要求賠償至少 1.5 億英鎊(2 億美元),原因是他們聲稱 Binance 非法銷售加密貨幣衍生品。原告認為,該交易所從 2019 年底開始向零售交易者推銷高風險的槓桿產品,但未獲得適當授權。一些人表示,當這些賭注對他們不利時,他們損失了數萬英鎊。
此案的影響不僅限於一家交易所。它重新引發了一個加密貨幣長期迴避的問題:當一個未經授權的平台銷售高風險產品時,損失由誰承擔,平台還是交易者?這是英國加密貨幣監管尚未彌補的漏洞。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 (FCA) 在 2021 年 1 月禁止了零售加密貨幣衍生品,理由是其極端的波動性和突然損失的高風險。監管機構估計,禁令將為零售消費者節省約 5,300 萬英鎊(7,000 萬美元)。原告稱,Binance 在禁令前後推銷此類產品,違反了《金融服務與市場法》。該法規可能比任何風險提示都更重要;根據該法規,未經授權公司安排的交易可能被裁定為不可執行,允許客戶追回其資金和損失。
真正問題在於,當賣方違反規則時,「買者自慎」是否仍然有效。英國已在 2023 年迫使 Binance 根據英國金融推廣規則進行重組。開放交易的辯護者認為,成年人是在充分警告下選擇槓桿的,而批評者則反駁說,未經授權的賣方不能躲在其客戶接受的風險之後。
Binance 已誓言要為此訴訟辯護。一位發言人告訴路透社,該交易所尊重其法律義務。這些指控與早前的指控相似;2023 年,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指控 Binance 和 CZ 經營非法衍生品交易所。監管機構表示,該交易所曾招攬美國用戶,儘管它聲稱已阻止他們。幾個月後,兩者在 43 億美元的和解案中認罪,這是加密貨幣行業迄今為止最大的一筆和解案。
倫敦的訴訟點名了註冊於開曼群島的 Binance Holdings、總部位於阿聯酋的 Nest Exchange 以及未具名的運營商。CZ,去年在美國獲得赦免,被個人點名。即便如此,這種結構也可能使任何英國判決難以執行。時機很尷尬,因為此訴訟恰逢 Binance 在其歐盟牌照申請失敗後退出歐洲,其主要授權留在阿聯酋。
如果法院宣布這些交易無效,「買者自慎」可能不再保護那些銷售未經授權產品的交易所。這一先例將超越英國。對於一個建立在「買者自慎」原則上的行業來說,這才是真正的裁決,即使賠償需要數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