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digm 就具爭議性的穩定幣收益禁令向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提出質疑
ccrypto.news
加密投資公司 Paradigm 呼籲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從其擬議的穩定幣框架中刪除可能限制第三方公司提供與穩定幣掛鉤獎勵的條款。Paradigm 在提交給 FDIC 的意見信中指出,該機構對《GENIUS 法案》的詮釋已超出國會通過的法律範疇。
該公司表示,儘管立法明確禁止穩定幣發行方直接向持有者支付收益(yield),但並未禁止獨立第三方分發與穩定幣活動相關的獎勵。「法定條文中的任何內容,均無法被解讀為將收益禁令擴展至『相關第三方』,亦不能授權監管機構推定該收益禁令適用於此類實體。」Paradigm 指出,FDIC 應撤回其自稱對該法條的「擴張性解釋」,或使其監管方法與貨幣總監辦公室(OCC)及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業已提出的方案保持一致。該公司亦要求監管機構設立「合規救濟期」(enforcement cure period),以保護合規發行方免於因非故意行為而觸發違規責任。
此次爭議發生在國會議員持續推進《CLARITY 法案》之際——這是一項獨立的加密市場結構法案,明確保留由交易所等第三方公司提供的、基於活動的穩定幣獎勵機制。包括 Ripple 和 Coinbase 在內的多家數位資產公司近期呼籲國會將該立法推進至全院表決階段。
在提交文件中,Paradigm 引述了《GENIUS 法案》的立法歷程,指出國會此前已審議並明確拒絕了將穩定幣獎勵限制延伸至外部公司的提案。根據該公司觀點,法律條文本身並未授予 FDIC 權力,推定第三方獎勵計劃即構成對該法的違反。Paradigm 強調,國會議員係刻意將收益禁令限縮於穩定幣發行方,而非分銷商或其他服務提供商。
爭議部分焦點在於穩定幣如何透過加密生態系統進行分發。目前,基於活動的獎勵機制已普遍見於交易所及金融科技平台,這些機構常將穩定幣用於支付、轉帳或客戶激勵計畫。早前 Consensys 提交的意見亦提出類似擔憂。據 crypto.news 報導,在另一份單獨提交的文件中,這家區塊鏈軟體公司指出,FDIC 提案的部分內容可能涵蓋涉及分銷合作夥伴及品牌授權協議的普通商業安排。Consensys 同樣援引《GENIUS 法案》立法過程中的討論,指出國會議員最終放棄了將報酬限制擴展至第三方的相關努力。
除收益問題外,Paradigm 亦對 FDIC 提案所載多項營運要求提出質疑。該公司敦促監管機構維持白標(white-label)穩定幣安排,主張若要求每一款品牌化穩定幣均須設立獨立的準備金池、賬戶及合規系統,將造成不必要的負擔。與此相對,Paradigm 建議允許採用類似 OCC 所提議的「子分類帳」(subledgering)實務做法。此外,承認代幣化準備資產(tokenized reserve assets)亦構成其提交意見的重要組成部分。Paradigm 要求 FDIC 採納 OCC 的做法,正式將此類資產納入監管框架。
報告義務同樣引發批評。Paradigm 指出,每週提交監管報告將對發行方造成高昂的固定成本;因此建議改為按月申報,並要求監管機構直接於法規正文內明確定義報告類別,而非透過日後可無需公開諮詢即予修訂的表格形式加以規定。至於 GENIUS 法案下破產機構應如何處理的問題,目前仍懸而未決。Paradigm 表示,該法並未明確指定何一監管機構負責監督國民信託銀行(national trust bank)的清算程序,因而請求 FDIC 提供進一步指引。
Paradigm 加入了日益龐大的業界參與者行列,就 FDIC 擬議規則發表意見。除 Consensys 外,USDC 發行方 Circle 亦已提交評論意見,敦促監管機構明確區分支付型穩定幣與代幣化銀行存款。